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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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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鹰潭市对公租房年人均收入标准和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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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4月2日,记者从鹰潭市住建局举行的落实公租房租金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已对公租房年人均收入标准和租金标准进行调整,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联合发布的《鹰潭市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件规定,将由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廉租房租金标准由原来的1元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调整为1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将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收入、支出型困难家庭条件的原廉租房实物配租家庭统一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公租房保障家庭年人均收入标准、租金标准按以下方式调整:1.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的,公租房租金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40%的标准收取。2.家庭年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含)、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含)的,公租房租金仍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60%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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